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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务的灰区
胡商
本文要谈的税务灰区是指税法不明确,而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引起这种争议的原因往往不是事实的不明确,而是对于一些概念,法律不能给予明确的定义。因此,
即使人们接受同样的事实,但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表明上看,这是法律上的漏洞,但实际上国会立法在有些问题上只能是粗线条的或原则性的。在千变万化的经
济及社会中,国会制定的成文法也不便给一些概念提供一个一成不变的定义。结果是在出现争议时,由税局或法庭视具体情况而定。
下面举几个例子说明这些容易引起争议的灰区。
灰区1:是雇员还是独立的合同工
成文法只是简单规定雇主应从雇员的工资中减扣税款,包括CPP,EI及所得税,却并没有具体明确地说明什么是雇佣关系。
灰区2:是税务上的居民还是非居民
所得税法只是规定,居民应为其全球收入报税交税,而非居民只为其加拿大的收入报税;但没为居民和非居民提供一个完整的定义。
灰区3:是生意收入还是资本增值
所得税法只是规定,生意收入应100%算进收入纳税,而资本增值只有50%算进收入纳税,但在现实中,从某些经济活动中获得的利润,很难分清是生意收入还是资本增值。
这些灰区常常引起纳税人与税局之间的纠纷。这是因为在一些情况下,纠纷各方都能找到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因素。在解决这些纠纷时,税局上诉部或法庭将会考虑双方列出的所有的因素,再做出裁决。
不难看出,对于上述问题的不同的定性,会给纳税人带来不同的税务后果。笔者编著的《加拿大实用税务大全》详细论述了上述的税务灰区,以及税务法庭为这些灰区建立的标准。有关详情及加拿大税务,请访问www.shu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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