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得到税局领导的抱歉
胡商
话说2009年8月底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安省税局上诉部主任亲自致电胡商,就一上诉案的不公平现象,向胡商及代理的客户道歉,并表示立即发文加以纠
正。当胡商说要赶紧将这一好消息告诉客户时,主任紧接着说,他昨天才收到胡商的信,急于来电也是想尽快把他的感受及歉意告诉胡商。在电话结束,他还留下电
话号码,嘱咐有事直接与他联系。
这本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为什么一个税局上诉部的第一把手,居然要亲自出面干预?胡商这次又是使用了什么方法,搞得税局如此被动?
下面要讲述的是一断税务上诉方如何起死回生,反守为攻,智斗税局的真实故事。望读者能从实例中了解一些有关游戏规则,并从中吸取经验。
迎难而上
早在几个月以前,香港移民易女士来到胡商办公室,寻求税务上诉帮助。易女士自2003年初至2006年底在安省东部一小镇做餐馆生意。在此期间,易女士不
论有事还是无事,不论是有销售还是无销售,频繁打开收银机(cash
register),但没有意识到每开关一次,收银机都要自动产生一个交易号。因此,在2007年初餐馆被省税局选中查税时,查税审计员
(auditor)发现收银机平均每月明明纪录有2000多次交易,但申报的销售只反映1000多次。所以,税局断定餐馆隐瞒了销售,并按平均交易额计
算,强行为那些“隐瞒”的交易追加了销售额及应收的零售税PST。4年下来,税局的评估要求易女士补交PST达12万多(包括利
息)。
在法律上,上诉人有举证责任。那些可疑的交易号码本来都是没有销售而打开收银机的结果,但要证明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使得问题更加难办的是,此案已由易女士会计师代理上诉。当易女士求助于胡商时,上诉已处最后阶段,并且税局上诉官
(appeals
officer)已来信表明她有意驳回上诉,因为她觉得上诉方没能提供可信的证据。也就是说,易女士是看到上诉快要失败时,才找胡商的。
很明显,如果胡商在这个时候将案子接过来,可操作的空间太小;但同时又相信易女士的确是受了冤。胡商坚信只要是坚持真理,总会有出路,所以还是决定把案子接了过来。
避虚就实
要证明已发生的事并不难,但要证明没有发生的事就有难度了。而且,易女士的会计就是因为去试图证明那些交易号码没有销售,而陷入困境。所以胡商决定换一个
角度去陈述事实,看看税局上诉官如何反应。于是,胡商去信指出上诉人保存有非常完整的会计文件账目,并强调除开那些有争议的交易号码以外,查税审计员
(auditor)并没有发现任何其它证据或迹象,表明销售可能少报。
胡商的这一投石探路的策略立即得到回应。针对没有“任何其它证据或迹象”的说法,税局上诉官要求易女士重新上交所有生意文件,希
望通过复查找到证据。三周后该上诉官来信声称她已查出隐瞒销售的证据,并在没有给予上诉方任何机会回复的情况下,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现有评估的决定。
根据这位上诉官的来信,她发现的所谓证据,是银行文件反映出的现金销售交易占整个销售的49%,而申报的现金交易额只是25%。但她没意识到虽然从交易次
数来看,现金销售约占全部销售的一半,但从金额上看,平均每个现金销售大约是收卡销售的一半。所以,餐馆在金额上申报的25%的现金销售是符合事实的。这
一新发现实际是有利于上诉方。
因此,胡商多次联系上诉官,说明事实真相,请求她重新考虑;但她态度十分强硬,坚持上诉方必须上诉于法庭。这样,易女士的上诉在税局这一层似乎是走投无路了。
反守为攻
事态发展到这一地步,自然是很不理想。在胡商看来,这不仅一个是不利结果的问题;更不能接受的是税局践踏程序,蔑视上诉人的恶劣作法。第一,上诉官重新查
阅所有文件的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新的证据,用以证明审计评估是对的。这样,本应是客观公正的上诉程序,却变成了第二次审计;上诉程序形同虚设。这是非
常不公平的。第二,在不让人说话的情况下,上诉官根据新的“证据”而作出决定。这不仅是对上诉程序的践踏,而且是对上诉人的极大
蔑视。这种做法通常被称为是违反“基本的公道原则”(principles of fundamental justice)。
这些都为胡商提供了反守为攻的依据;真是“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虽然税局企图将胡商推向法庭,但胡商决定先应
在税局内部大闹一场;于是,分别去信省税务厅长和付厅长,向安省税务厅(Ministry of
Revenue)投诉。胡商的投诉信将上诉部的行为,视为滥用职权,欺压新移民,以及歧视女企业家,并要求税务厅调查,加以纠正。这两封信很快就落到税局
上诉部主任手里,并开始产生政治及行政的压力;但促使上诉部主任立即采取平反行动的,还是胡商后来发出的要求延长上诉期限的信。
按照法律,在税局上诉部驳回上诉后,上诉人如果不服,必须在90天内上诉于法庭;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不能按时提出上诉,上诉人可以向税局上诉部申请延长时
间。胡商就是利用这个申请延期的机会,再次发动攻势,并指出上诉人不能按时向法庭上诉的原因,是因为税局上诉官不公道的做法已造成上诉人精神上的伤害。看
来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就是接到这封要求延期信的第二天,税局上诉部主任给胡商打来了前面提到的道歉电话,并亲自出面推翻了那个有争议的$12万的评估。他
承认在没有其它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光是收银机的交易号码不能说明问题。他也表示不同意上诉官的做法,因而代表税局道歉。
以理服人
本上诉案虽然几经周折,但最终获得成功;其前提是上诉方能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另一方面,这也再一次证明了从整体上看,加拿大的上诉体系还是公平合理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上诉人上诉得法,掌握游戏规则,问题一般都可以得到合理解决。
胡商谈税由加拿大税务出版社提供。加拿大税务出版社出版各类中文税务书籍;现已出版《加拿大实用税务大全》及《新移民税务策划》,并即将出版《资金转移的税务风险》,《海外资产申报》,《税务非居民》,《加拿大经商税务》,《加拿大投资税务》等。网站:www.shu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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