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结合2009年1月初最新适用的税率,表格及信息,系统地介绍了加拿大的税务制度及规则,强调内容的全面性及实用性,共18章,分3大篇。
基础篇:包括第一章至六章,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系统介绍加拿大税制的基本概念与原理,税收规则及程序,以及个人报税知识,因而具有教科书和报税指南的双功能。
新移民篇:包括第七章至十章,解答新移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相当一部咨询书。
经商篇:包括第十一章至十八章,为企业家提供全面的税务信息,争取面面俱到,起到一部完整的经商税务手册的作用。
著
书立说的价值在于它的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就是作品的首创性及独到性。从读者的角度上说,他们获得的信息是启发性的,崭新的,而在其它地方是阅读不到的。
对此,一定有读者表示疑问:税法本是一大堆死板的条文及规则,哪有余地让作者发挥独创性,而创造新的价值。这一反应听起来似乎在理,但其实并不然。
首先在内容上,包括作者在内的专业人士,的确有机会参与“创造”新的税务规则。国会制定的成文税法,在许多方面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细节规则还需在实践中发展。
举
例来说,有关工资扣税的规定,成文法只是简单规定雇主应从雇员的工资中减扣税款,却并没有具体明确地说明什么是雇佣关系;并且由于社会关系是不断发展的,
法律也不可能给雇佣关系下一个一成不变的定义。因此,成文法有意将雇佣关系的定义交给案例法,让法庭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本书第十八章里介绍的胡商在税务法
庭赢历史性税务案中,新康电脑学院在2000及2001两年没有从其77名老师“工资”中扣税,而税局从传统观念出发,想当然地认为学校与老师必然是雇佣关系,所以新康不扣税是违法的,应补税另加罚款/利息,共达$10万多。幸亏,作者于2003年为该校在联邦税务法庭赢得了这一历史性税务案,首创性地在税务法庭确立了一个电脑学院没有任何雇佣关系的教师,而全部教师都属于独立合同工的先例。
自从新康案以后,又有一些学校由于同样的原因被税局罚税;但每当税局官员被出示新康案判决书后,均作让步。这充分说明了新康案所包含的、新的税务规则的法律效力。如果我们接受法官制定案例法这一说,那么我们同时应该相信,其他税务专业人士至少是参与了税务规则的制定。
其次,在有些税务领域,虽然有关法律规则本身不会产生争议,但对于纳税人来说这些规则不是涉及面太广,就是过于空洞,或者不直接了当,因而让他们觉得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这就需要有人首创性地将某些领域的规则进行加工,使之具体化,明确化和系统化。
这
就是说,虽然本书论述的税务规则并不是作者创造的,但在现实中也并不系统地存在,需要作者从大量有关的法规及案例中,发掘和总结出来,将它们具体化,明确
化和系统化。因此,本书的内容,不仅是在中文文献里不曾有过,就是在英文世界里也从不存在。这就是本书的独创性。当然,这种独创性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反映
的是作者十几年税务代理及税务上诉的实际经验。
作
为一个法制国家,加拿大的税务规则名目繁多,如山似海,漫无边际,使得不少人感到眼花缭乱;但正是税法的这一特点使得我们税务从业人士感到兴奋和激动,因
为它为人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提供了灵活发挥的余地和空间。这就是为什么每当作者为上诉客户获得胜诉时,税局代表总是主动,热情,友好地表示祝贺。这也说明
在加拿大掌握游戏规则的优势。
最后,作者需特别提醒读者,本书的税务讨论及介绍是作者方面,对税法的理解,不具法律效力。同时,我们还应意识到,虽然作者已尽最大努力去确保本书的准确性,但错误是难免的。望读者在阅读及使用本书时,多加留心和谨慎。
作者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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