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生意查税,罚款,及上诉
一、概论
评估(assessment)和调整(adjustment)
正常重新评估期限 (Normal Reassessment Period)
税局近来的大举查税行动
二、税局是怎样选择查税对象的
通过电脑分析选择的结果
特别稽查行动
根据可靠的线索或情报
与其它被查案例有牵连
纳税人的某些行为导致税局查税
三、查税的种类及范围
所得税查税
工资税(payroll tax)查税
GST查税
PST查税
查税的范围
四、查税的程序及评估方法
查税官员初次与纳税人联系
查税的时间和地点
第一次面谈
需要查阅的账目,票据及文件
考察经营场所
税务评估的方法
任意性的评估方法
净资产评估法(net worth assessment)
查税的了结
五、证明生意开销的证据
生意开销两个方面的证据
证明生意目的的证据
证明开销发生的证据
六、查税中出现的常见问题
生意费用缺乏证据证明已实际发生
“生意费用”不是用于生意的目的
银行进帐大于申报的总销售
生意没有保留完整的票据文件
报税收入不能解释资产的增长和生活开销
可疑的房屋出租(或生意)亏损
把雇佣关系当成独立的合同工
表格位置填错
股东与公司的不妥当交易
七、罚款与利息
罚款的种类
利息
纳税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自我坦白的政策(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
罚款及利息的减免(Taxpayer Relief Provision)
上诉期间的利息以及税局的追债
八、上诉程序
纳税人的举证责任
上诉有效期限
上诉代理人
上诉书的格式及内容
上诉官员是怎样处理上诉的
税务上诉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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